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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研员公告(第1号)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6-13 03:18:20 人阅读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队伍结构,提升基础教育人才队伍质量,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我市学前教育教研员1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专业理论功底深厚,专业领域成绩优异;

(四)若为在职教师,近3年没有违反师德师风及相关规定的人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如入职未满三年的,提供入职以来的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材料);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我市在编教师应聘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即可,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七)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人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招聘方案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签约、政审考察、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由“招聘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6月7日至6月1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2)网上报名邮箱:mjb62223475@163.com(所需材料打包命名为“XX报考教研员材料”并发到该邮箱)

(3)现场报名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万宁市教育局三楼学前教育办公室。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pdf);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⑥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扫描件;

⑦师德师风证明,年度考核表扫描件等;

2.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核意见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考生,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核

考试分为业绩评审和面试。业绩评审、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业绩评审材料报名时无需提供,提供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1.业绩评审

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工作业绩、教科研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告知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万宁市教育局还将分别同时电话告知其本人相关事宜。

2.面试

面试采取论文写作+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和综合素养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3.考试综合成绩

业绩评审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业绩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7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业绩评审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竞岗人员。

(四)体检

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报考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符合条件的人员还可享受万宁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工作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226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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